26/07/2026
郭小姐您好:
針對您所給予的一星負評,我們認為有必要在此向您及所有關注我們「達彥露營區民宿」的顧客澄清事實經過:
1. 時隔三年,已遠超訂金保留與使用期限
您提到的預訂時間為三年前(2023年)。當時因應疫情與團體確診狀況,我們本著體諒的心情協助辦理取消。然而,根據本民宿之訂房與訂金規範,訂金展延使用期限至多為三個月至半年。事隔整整三年才要求沿用當時的訂金,已嚴重超出合理的保障與作業期限。
2.雙方默契與聯繫責任
當初取消時,您曾表示會再主動打電話向我們確認後續訂位,但這三年間您並未再與我們聯繫,直到三年後才突然要求沿用。
3.時隔三年我方並無任何您當初已匯訂金的資料,請您提供時您也以手機換過為由未能提出證據。
達彥露營區民宿一直以來都盡力提供合理的彈性給每位客人,但我們無法接受在超越合理期限、且缺乏任何付款憑證的情況下,要求店家無條件承受,並以此給予一星負評。
期待每位賓客能理解與尊重旅宿業者的營運規範與處理原則。特此說明,謝謝。